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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鞍钢:从总目标看“法治中国”的鲜明特色

2014年11月15日09:35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原标题:从总目标看“法治中国”的鲜明特色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报告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有关内容的关系,就是中国总道路与具体道路的关系,中国制度体系与法治体系的关系,中国理论体系与法治理论的关系,中国总目标与法治目标的关系。诚如全会《决定》所言,实现总目标,“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中国不仅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还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

  中国现代化总目标与法治目标

  什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目标就是两句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决定》的主题,起到了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纲举目张作用。我们如何深入理解这一总目标?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五位一体”总目标决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其次,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又决定了2020年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阶段性目标;反过来,后者要对前者,如 “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起到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中国制度体系与法治体系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基础。《决定》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包括“五大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制度基础和法治体系。中国需要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不同的法治体系,但不会照搬、复制他国的法治体系或法治模式。例如“五大体系”中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国是唯一的,因为中国不仅需要依宪法、法律、法规“治国”,还需要依党章、党规、党纪“治党”。特别是治国要先治党,党规党纪还要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的违纪处理还要严于对公民的违法处理。因此,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一大特色。

  中国理论体系与法治理论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框架。《决定》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回答和解决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的问题,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这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本方式和基本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扎根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现实的法治理论,其反映的是中国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等法律制度和价值追求的法治理论。这一法治理论是由上至下,由宏观到微观,由全局到具体的系统过程。这其中“法治中国”是核心,也是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途径。

  中国总道路与法治道路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方向。《决定》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总目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本道路和基本途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最大的创新是什么?我认为,这是在新中国成立65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与探索之后,党中央首次系统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这是实现法治中国的总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制度基础和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是实现法治中国的理论基础和框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本道路和基本途径。

  (作者为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

  【参考文献】

  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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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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